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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美利坚民族意识的形成论文 篇一摘要:
美利坚民族最显著标志是,美利坚民族意识的形成。美利坚民族意识的形成分为四个阶段:第一阶段,与英格兰民族认同阶段;第二阶段,本州移民民族认同阶段;第三阶段,南方人自认为自己是独立单一民族阶段;第四阶段,南方重建民族大融合阶段。美利坚民族形成较晚,北美独立战争也不是一场民族独立战争。
关键词:
美利坚民族;民族意识;英格兰;移民
中图分类号:K71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9975(1999)03-0067-06
美利坚民族,是一个很特殊的民族,与其他民族相比较,美利坚民族简直不能算作一个民族。时至今日,美利坚民族中有讲英语的、有讲德语的、有讲法语的、有讲印第安语和拉丁语的。他们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文化生活和心理素质等方面差异很大。美利坚民族的最显著的标志,是他们的民族觉醒意识和民族一体认同意识。研究清楚美利坚民族意识形成问题,就能正确地认识美国许多重大的历史事件。本文就美利坚民族意识形成问题作一些初步的探讨,以求教专家。
一
在北美东海岸殖民地,最早的移民几乎都是英格兰人。从1607年建立詹姆斯敦起,至建成十三个殖民地为止,英格兰人移民是这里的主体,其他国家的移民是很少的一部分。这时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移民,并没有自己独立的民族意识,他们在血缘上、情感上都将自己看作是“美洲英国人”。北美人这种与英格兰民族认同的观念,直至美国独立后仍然存在。
十三个殖民地的移民中英吉利人最多,大约占这里移民总数的四分之三。因为他们是殖民地的创建者,英格兰文化便在这里深深的扎下了根。首先是英国的地名被原封不动地移植到北美,如曼彻斯特、巴尔的摩、伯明瀚等城镇的名称。还有将英国皇室成员的名字引用到地名上,如詹姆斯敦、纽约、查尔斯敦、伊丽莎白等城镇的名字。殖民地时期的三所名牌大学,一所命名为威廉一玛丽学院,哈佛大学的所在地竟用英国大学城的名字“坎布利奇”(剑桥)。北美殖民地使用的是英国的习惯法的审判制度,建立的是英国代议制式的政府。在政府的文牍和民间人民的交往中,人们普遍使用英语。英国的生活方式、英国的政治制度、英国的文化在十三个殖民地中居绝对统治地位。“其他非英籍移民,来自北欧各国,人数不多,他们的文化和英国的文化近似,因此,他们很快就适应了英国式的生活。”[1](P5)这就是北美殖民地人与英国人民族认同的根本原因。他们认为英国是自己的“母国”,他们仅仅是到北美拓殖的“英国人”。
欧洲移民初到北美,受到了巨大的外部压力,他们若要在这里生存下去,就必须寻求强大的保护,英国人就能给他们提供这种有力的保护。法国人与印第安人结成联盟多次向英属殖民地开战,十三个殖民地居民便以英国人后裔的身份,参加了英国对法印联盟的战争。1755年—1763年,英法之间发生了七年战争,北美许多知名人士,都象乔治·华盛顿一样参加了那场战争。英国人只有打败法国人,他们才能在北美大陆上安宁生活。他们越想获得更多的土地,他们遇到的外部压力就越大,外部的压力越大,他们就和英国的联系越紧密。后来,当法国人和印第安人的压力减弱了,英国人对北美殖民地人的种种限制增强了,殖民地人与英国人认同的意识才逐渐减弱。
在英属北美殖民地,移民们将英国文化全盘带入北美殖民地。在殖民地建立之初,移民中的文盲较多,殖民地没有自己的作家和艺术家,他们没能力创造自己的文化。英国的诗歌、英国的小说、英国的戏剧、英国的服饰和英国的家具等等,只要可以从英国运来的,他们都从英国运到北美。而此时的英国,也将殖民地当做文化产品的销售地。英国伦敦出版的《新英语初阶》初级课本,在美洲的小学中使用多年。殖民地没有神话传说,没有英雄时代,没有可供继承的东西,他们只有接受英国的东西。他们从意识的深层次将自己与英国人等同起来。殖民地人在文化生活方面是吃“英国的牛奶”成长起来的。这个时期,殖民地民族意识处于“未断乳期。”
北美十三个殖民地的人民,普遍有与英国人民族认同的意识,就是美国民族意识启蒙的先驱们,也都毫无例外具有这种思想。本杰明·富兰克林创办了《宾夕法尼亚报》,当时他禁止在自己的报上登载争论性文章。1733—1735年间,正当英属殖民地与法国人和印第安人的矛盾尖锐时,他的报纸保持了与英国人高度一致的观点[2](P100)。1728年冬,富兰克林组织了“讲读社”(Junto),该社的成员在一起只谈论社会道德、自然科学。直到1760年,北美殖民地与英国殖民政府矛盾非常尖锐时,富兰克林仍说;“经验已经表明,除非发生了严重的苛政和压迫,反对英国人的事件是不可能发生的。既然组成整个殖民地同盟是不可能的,那末,部分殖民地起来造反的企图就一定是发疯了,因为那些没有参加造反的殖民地,将同母国一起来镇压造反。”[3](P79)由此可以看出,十三个殖民地人,还没有将自己作为一个独立的群体来看待,他们之间的信任,远不如他们对英国政府的信任,他们之间的依赖,不如对英国政府的依赖,这就是当时英属北美人民民族意识的现状。
“七年战争”中,乔治·华盛顿誓死效忠自己的“母国”。在很长的时期内,华盛顿对母国忠贞不逾。他对乔治三世抱有幻想,希望乔治三世能给殖民地人民同英国臣民一样的权利。从感情上,托马斯·杰斐逊,是北美殖民地最具有民主思想的政治家,他又是英国后裔的种植园主,他一直在为维护英属殖民地人民的基本权利而斗争,他所要维护的这些基本权利,也正是英国本土人民已经享有的权利。托马斯·潘恩是独立战争的鼓动者和宣传家,他在英国生活期间十分潦倒,潘恩来到了充满反英情绪的北美殖民地,很快地投入到反英的斗争中,写下了不朽的名篇《常识》。在《常识》中,他要人们成立殖民地联盟,要人们与英国决裂,号召人们拿起武器与英军作战。他又在政论文章《危机》第二篇中(1777年1月13日发表),提出了“美利坚合众国”一词。尽管这样,我们不难从潘恩的著作中,看出他的英国情结。写作《常识》一书时,潘恩用了“一个英国人”的笔名,他号召人们起来去争取与英国人相同的那份自由,他将英国比作“母亲”将美国比作“儿子”。美国的民族意识启蒙先驱是这样的认识,其他普通移民更是如此。
北美独立战争的爆发,就是殖民地人民这种“英吉利民族”意识的最激烈的体现。七年战争后,他们希望得到英国政府的补偿,希望英国政府将他们与英国本土臣民一视同仁。但是,在北美殖民地开征了《印花税》和其他许多税目。这些税收侵犯殖民地议会立法权的行为,是殖民地人民所不能容忍的。北美人士认为,英国议会中没有殖民地的代表,英国议会所通过的法律就不能在殖民地生效;若殖民地代表在英国议会中有席位,英国议会通过的法律,殖民地理应执行。
北美独立战争,并不是一次 ……此处隐藏6457个字……区别。在中国,人们常用“女儿是妈妈的贴心袄”来形容妈妈和女儿的亲密无间的关系。母女关系是诸多家庭关系中最和谐、最容易理顺的。美国伦理则强调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家庭成员之间也是如此,子女和父母之间是平等关系,是朋友关系。美国人在家庭中的权利与平等地位意识极强。家庭中的每个成员不论长幼,在自己的事情上都享有不可侵犯的个人权利,其他成员无权干涉。美国人的个人权利意识使得美国父母把孩子作为平等的个体来看待,充分尊重孩子的意见。小说中的四对母女之所以冲突不断,就因为女儿已经美国化了,是典型的“香蕉人”。而中国妈妈仍按华人的传统解释母女关系
例如,在韦弗利第一次婚姻期间,母亲常常不打招呼,随便来访,这在中国人看来再平常不过了,可却遭到了女儿的抗议。还有一点值得一提的是,在儒家的伦理秩序中,往往不允许晚辈直呼长辈的姓名,这也是长幼有序的要求,否则会被视为没有教养,不懂规矩。《弟子规》中写道:“称尊长,勿呼名。”而在美国,人与人之间不论长幼都可以直呼其名,越亲密越如此,体现了对平等的追求。小说中,瑞奇初次拜见未来的丈母娘,临别时,他紧握两位老人的手,说:“林达,庭姆,我相信我们不久以后还会见面的。” [3]189 林达和庭姆是韦弗利的母亲和父亲的名字,除了几个同辈的至亲好友外,无人这样直呼他们的大名。这个举动在华人眼里就是“没大没小”!可瑞奇浑然不知,还觉得自己与未来的丈母娘挺谈得来呢。但是吴晶妹和韦弗利等人由于从小受母亲的影响,她们总是以“叔叔、阿姨”等称呼长辈。简单的称呼,体现的却是价值观的差异。
(二)中国式的谦虚与美国式的直爽之间的冲突
为了得到母亲的支持,经过精心策划,韦弗利带瑞奇来家里吃饭。因为她知道“烹饪是我母亲表现她的爱意、骄傲和能力的一种方式” [3] 186。谁夸颂她的烹饪,谁就会取得她的欢心。赴宴前,韦弗利反复叮嘱瑞奇:“饭后一定要告诉她,她烧的菜是你吃过的最好的。” [3]186果然她妈妈烧了一桌丰盛的中国菜,包括她的拿手好菜梅干菜蒸肉。按照中国的习惯,老太太对自己的拿手菜总是先谦虚一番,说自己的菜
做得如何不好,其实意在获得大家的表扬。那晚,她满心欢喜地端出自己得意的梅干菜蒸肉,骄傲地放在未来女婿的面前,自己尝了一口后故意谦虚地说:“唉,这菜太淡了,没味,真让人难以下咽。” [3] 188那句话实际上是提醒大家快来尝一口,然后称赞她烧的菜如何美味可口。但是,在座的人还没来得及这样做,瑞奇就接着老太太的话说:“你知道,只要放点酱油就可以了。” [3]188说着就在这道色香味俱全的美食上倒上了一层乌黑的酱油,顿时老太太变了脸色,气得目瞪口呆,弄得在场的其他人尴尬得不知说什么好。
中国的传统价值观以谦虚为美德,对别人的赞扬、夸奖常礼仪性地予以否认,更不喜欢炫耀自己的成绩;美国人崇尚自我奋斗,常会对别人的赞扬乐于接受并表示感谢,对自己的成绩也乐于展示。瑞奇把一切都搅混了,可他自己还蒙在鼓里,因为他根本就无法理解中国人这种自贬式的谦虚。
(三)儒家伦理中的家族观念与美国精神中的个人主义之间的冲突
韦弗利获得全国象棋冠军后,她妈妈喜欢到处炫耀,自己也跟着出名。女儿看不惯这一套,抗议道:“为什么您总是用我来炫耀呢?您想出名,自己学下棋好了。” [3] 97儒家伦理重视家族的力量,一家人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母亲们望女成凤,把自己年轻时的遗憾用最美好的希望寄托在女儿们身上,无形中给女儿们施加了更大的压力。女儿成名了,母凭女贵,当妈的当然高兴。可是小说中女儿们崇尚的是美国精神中的“个人奋斗”。她们认为自己的成功纯粹是自己努力的结果,与父母无关。韦弗利对母亲行为的反感使她最终放弃了下棋。
(四)作为华裔的女儿与美国白人之间的冲突
小说中的四个女儿虽然没有受过正式的中国传统教育,但毕竟在华人家庭中长大,由于母亲们的言传身教、长期的耳濡目染,这些传统还是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她们的成长、思想及各自的婚姻,因此她们在无意识中接受的某些中国传统的价值观念又与正宗的美国人发生了矛盾。韦弗利打算和白人男友瑞奇结婚。可瑞奇比韦弗利小几岁,她担心这桩美国式的婚姻会遭到母亲的反对。尽管对母亲心存怨恨,她还是想方设法试图先得到母亲的认可而没有如瑞奇所说的“说一句‘妈妈、爸爸,我准备结婚了’” [3] 189。母亲总是对瑞奇挖苦讽刺。韦弗利向朋友玛琳娜诉苦,玛琳娜建议:“告诉她住手,别破坏你的生活,告诉她闭嘴!”[3]182女儿让母亲闭嘴,这在儒家文化中也是闻所未闻。韦弗利虽然对中国传统伦理——孝道一知半解,却深知作为女儿,是不能对一个中**亲说“闭嘴”的,“你会被指控为杀人帮凶” [3]182。韦弗利一方面讨厌母亲干涉自己的婚姻,坚决要独立,另一方面又要顾及中国的孝道,这让她处于矛盾之中,非常痛苦。
小说主人公之一罗丝是位性格温顺的姑娘,一次她受白人朋友泰德的邀请出席他父母的招待会。这是一个典型的白人中产阶级家庭,泰德的母亲婉转地表示不同意罗丝和泰德结婚。罗丝听后心里虽然不高兴,但没有公开表示反抗。当泰德得知此事时,他大为恼火。首先他对罗丝不为自己的权利斗争感到吃惊和不解,然后他又当着众人的面大声斥责他的母亲不尊重他的权利。婚后罗丝对泰德百依百顺,因为她相信这是她爱他的表现。这是中国儒家思想中“夫为妻纲”、“夫唱妻随”的伦理要求。然而事与愿违,泰德反而对她产生了厌倦提出离婚。这下震动了罗丝,经过痛苦的反思后,她终于明白了,在美国,作为一个人,她应该有自己的尊严和独立的人格,任何时候对任何人都不能轻易放弃自己的权利,夫妻之间也是如此。因此,她决心为自己在婚姻中的权利和平等地位而斗争。泰德发现妻子原来并不是一个唯唯诺诺、毫无权利意识的弱女子,两人竟破镜重圆,生活得比以前更加美满。在这里,先是泰德违背父母之愿选择了亚裔妻子,而后一向没有主见的罗丝学会了对丈夫说“不”。这两件事都表现了美国家庭中的独立意识。
女儿们在与母亲们的不断冲突中长大,经历了各自的快乐、烦恼与痛苦,也希望能缓和一下母女之间的矛盾,试图去理解母亲。小说行将结束时,女儿们已意识到她们需要了解中国文化才能了解自己,克服自己的弱点,并使其变为优势。吴晶妹的中国行从中国传统伦理角度看,实际上是在尽“孝”,完成母亲未了的心愿。母亲们在遭到长期的反抗后,不再利用母亲的权威将自己的意愿强加于早已成熟的女儿们了,注意到在她们生活的基础上女儿们正在谱写更为美好的生活篇章。母女间的这种和解,不只是两代人之间矛盾的化解,也是作家的希望,希望华裔的后代能在两种文化间取长补短、和谐地融合。
三、结语
中国儒家思想和美国精神相比,无所谓孰优孰劣,各有所长。处在不同文化圈中的人们应该互相宽容、互相理解,取长补短。只有这样,不同民族、不同文化的人在一起才能减少冲突,和谐共处,最终实现构建和谐世界的理念。
参考文献:
[1]朱永涛.美国价值观--一个中国学者的探讨[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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