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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时间:2025-07-05 08:52:59
咨询管理制度【通用多篇】

【说明】咨询管理制度【通用多篇】为网友投稿推荐,但愿对你的学习工作带来帮助。

咨询管理制度 篇一

心灵驿站是我校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的专门场所,由我校心理健康教育指导小组的教师专门负责,须遵守以下管理制度:

一、心灵驿站是为全体学生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的专门场所,需要保持安静、整洁、舒适。任何人不能在心灵驿站附近大声喧哗,吵闹。

二、心灵驿站要注意积累典型的个案资料,建立完整的辅导记录,并严格保密。

三、学生心理档案、咨询的内容一律保密,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心灵驿站。

四、心灵驿站开设的一条心理热线(xxx)。为需要的'学生提供心理援助。

五、心灵驿站逢周一、周晚晚上对全校学生开放,由专职心理老师值班,建立“预约优先”的服务制度,优先约见有预约的学生。

咨询管理制度 篇二

为提高工程咨询产品质量和工作效率,逐步形成责任分明、协作良好、奖罚相济的竞争激励机制,以遵循道德行为准则,坚持诚信、高效、热情服务精神,为树造h伦品牌,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总则

1.1工程咨询业是为政府部门和投资者对经济建设和工程项目的投资决策与实施提供智力服务的行业,业务范围涉及投资策划、可行性研究、工程造价乃至工程项目建设的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质量直接影响着工程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因此,切实加强工程咨询质量管理,提高服务水准,是h伦公司全体职员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

1.2 h伦公司以工程咨询的高质量和竭诚服务,满足客户对质量的要求和期望,并以此取信于人,立足社会,树造h伦品牌。

1.3以加强质量管理和提供质量保证,促进与客户之间的理解、信任、协作与支持,提高咨询效果和服务效率,为投资者降低项目成本,提高投资效益。使投资者所付出的咨询酬费,价有所值,得益远超值于所付的费用。

1.4加强质量管理,是为营造目标明确,责权分明,奖惩相济,同事间彼此协调沟通,真诚合作,激发创新精神及塑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保持公司优良的服务水准和竞争力。

1.5加强质量管理目的,是通过识别和设法满足客户等相关方面的要求和期望,以进取市场获得竞争优势。鼓励公司员工自觉地提高质量保证意识,::发挥创新精神,按照客观、公正、科学、可靠的咨询原则,充分发挥聪明才智,保证咨询成果的高质量,保障客户的利益,提高咨询项目的投资效益。

1.6加强质量管理,是一个持续努力提高管理的过程,全体员工都要树立强烈的质量意识,要按程序开展咨询工作,做好事前、事中、事后乃至全面质量监控管理,踏实严谨,精益求精。每个员工都做到不让半点疏忽或失误从自己手中漏过。通过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提高公司整体素质和外在形象。

第二条业务洽谈、合同签订、咨询任务

2.1业务洽谈及合同的签订

由市场营销部统一对外洽谈业务及拟签咨询合同,必要时会同总工程师室研究确定具体咨询项目承接与否等事宜,与委托方洽谈商议,听取业主明确或隐含的要求,进行分析、权衡利弊及可能出现的竞争对手等情况。当双方就咨询的内容、范围、预期达到的目标、交付成果的日期、咨询费用等达成一致共识,则可承接任务,拟订合同。

特殊项目,会总工程师室提交书面报告,报总经理审批。

2.2市场营销部拟制项目任务书(表1),送达总工程师室。

2.3总工程师室对任务书进行审查,提出任务执行的技术、质量等方面的要求。提出项目组成员人选的基本条件及要求。拟制项目任务书执行方案(表2)下发工程咨询部。

2.4工程咨询部根据任务书执行方案的内容、要求,提出任务执行及项目负责人(下称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及专业分工方案(表3),报总工程师室核准。

2.5项目经理负责组成项目组,并将各成员及专业分工、任务执行大纲及实施计划、进度、质量保证方案报告主管经理和总工程师室核准确认。

2.6市场营销部将委托方提供的有关资料、文件、图表等送达项目经理,同时做好交接签收手续(表4)。

第三条项目经理职责

3.1项目经理是咨询成果(报告)质量保证的直接责任人。必须保证所执行的咨询任务与咨询合同约定的内容、技术要求等相符合,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在咨询任务执行期间,项目经理有权协调组织及指导项目组成员工作。为了执行任务的强有力,提高质量和时效性,在必要时可更换项目组成员。

3.2项目经理负责计评拟定项目组成员的绩效工资方案,并报主管经理及企业资源部核备。

3.3项目经理对项目咨询任务的开始、过程及最终结果负责到底,直到该项任务合同有效期终止或是该项目工作完全结束为止。在这过程中的咨询、论证及答辩,修改、完成至终止,均由项目经理直接负责。

3.4咨询任务执行中的主要技术交底、技术支持,方案选择及质量控制保证等工作,由总工程师及时提供支持、指导。项目经理必须主动接受指导。

3.5咨询过程中,项目组成员的要求和建议,应及时报告项目经理(表6)。

3.6市场部项目联系人为本项目助理,协助项目经理工作,负责本项目的过程跟进和联系服务工作。

第四条项目经理、项目组成员资质、条件

4.1项目经理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担任项目经理:

4.1.1在h伦公司从事工程咨询工作三年以上,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相应注册师执业资格,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的人员;

4.1.2经公司研究批准具备项目经理能力的人员。

4.2项目组成员必须服从项目经理的调配和领导,协助其同步进行咨询工作,能胜任接受所承担的任务的专业能力,对其所承担专业的咨询质量负直接责任(表5)。

第五条主管经理

5.1负责所属部门的项目咨询任务书执行协调、组织管理、过程监控等全面的领导和服务工作。

5.2对项目经理实行现场指导,重点研究并把握项目咨询任务中心主题,主要内容及主要比选方案的拟定推荐等主要问题,协调推进工作进程,保证质量。

5.3拟定项目经理人选,审核项目经理提出的项目组成员,及咨询任务书执行计划方案。

5.4负责对咨询成果(报告)的主题内容、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审查,并提出审查记录及修改意见。

5.5负责对项目经理及其咨询成果(报告)的考核、评价,指导项目经理对下属成员的专业成果的考核和评价,核审签署项目经理对绩效奖励的报告(方案)。

5.6组织或参与咨询项目的评估会议,率领及指导项目经理解决有关技术难点,成员间协调及与客户的沟通或是纠纷的处理问题。

第六条主审工程师、总工程师

6.1总工程师室根据咨询任务的内容特点,专业要求等,指定可胜任之人员担任主审工 ……此处隐藏26687个字……业资质证书、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文档,有关技术档案管理制度、质量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的文件;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进行检查,查阅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以及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等相关资料;

(三)纠正违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及执业规程规定的行为。

监督检查机关应当将监督检查的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一条监督检查机关进行监督检查时,应当有两名以上监督检查人员参加,并出示执法证件,不得妨碍被检查单位的正常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谋取其他利益。

有关单位和个人对依法进行的监督检查应当协助与配合,不得拒绝或者阻挠。

第三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或者其上级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资质许可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二)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三)违法定程序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四)对不具备行政许可条件的申请人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的;

(五)依法可以撤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予以撤销。

第三十三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后,不再符合相应资质条件的,资质许可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可以撤回其资质。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有效期满,未申请延续的;

(二)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被撤销、撤回的;

(三)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依法终止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资质许可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信息。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信用档案应当包括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记录记入其信用档案。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查阅信用档案。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不予受理或者不予资质许可,并给予警告,申请人在1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七条以欺骗、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申请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

第三十八条未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承接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出具的工程造价成果文件无效,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违本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不及时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的,由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理的,可处以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处以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本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新设立分支机构不备案的;

(二)违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跨省、自治区、直辖市承接业务不备案的。

第四十一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有本办法第二十七条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或者有关专业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二条资质许可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其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超越职权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或者不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准予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许可决定的;

(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收受他人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

(四)不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或者发现违法行为不予查处的。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20xx年1月25日建设部发布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4号)同时废止。

本办法施行前建设部发布的规章与本办法的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四十四条本办法第九条第(二)项、第(六)项和第十条第(一)项、第(五)项的规定,暂不适用于本办法施行前已取得工程造价咨询资质且尚未进行改制的单位。

咨询管理制度 篇六

1、咨询室工作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到岗、到位。

2、心理咨询室的。工作原则在于指导来访者自立自强,从正面促进其成长。

3、咨询师接待来访者时,必须热情周到、想人所及。

4、咨询师在咨询时,须学会倾听,做好记录。

5、咨询师在分析问题时,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

6、咨询师要及时整理来访者的材料并做好分析与总结。

7、咨询师要为来访者严守个人秘密。

8、咨询师若不能当时解决问题,须查阅相关资料后再行约定时间解决。

9、咨询室在一定时期内要将咨询情况归档,备以后查阅。

10、咨询师遇到且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可介绍到他处就医。

11、咨询师资料不可外借、复印,有咨询师统一管理使用。

12、咨询师要遵守工作制度,爱护室内公共财产,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室如家。

咨询管理制度 篇七

1、每天的咨询室心理辅导老师提前十分钟进入咨询室,注意咨询室的'美观整洁和温馨,打开音乐,营造和谐自然和轻松的氛围,检查物品,保证辅导过程中的仪器物品齐全和完好。

2、定期打开“心情大释放”邮箱,认真阅读学生心声卡,思考如何作好各类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3、当有学生来咨询时,辅导老师要热心接待、细心观察、耐心询问、爱心浇灌,让每个来咨询的学生有所收获。

4、辅导结束后,等学生离开咨询室后,辅导老师要认真详细地填写好咨询记载表。

5、辅导老师认真做好咨询者的跟踪调查,帮助咨询者走出阴影,拥有健康的心理。

6、辅导老师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咨询水平,多阅读咨询书籍,理论和实践相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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